通知公告

转发:关于2010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

作者:办公室    来源:  发布日期:2010-07-14  浏览次数:

各学院(系、部、所)、处()、直属(附属)单位:
  经学校研究,现将2010年暑期放假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  一、放假时间
  1.学生、教师放假时间为717日至93日,安排有暑期实践教学的师生按照教学计划调整休假时间。
  2.党政管理人员、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,在719日至829日期间安排轮休,每人轮休时间不超过三周,单位领导不能同时轮休。830日正式上班。 
  3.各院系科研推广人员、水保所、资产经营公司、出版社等单位根据工作任务安排暑期轮休。
  二、有关工作安排及要求
  1.各单位要对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梳理、总结,没有完成的工作要组织力量,加快推进,确保本学期工作任务的完成,同时要根据学校工作要点和单位目标任务,提前安排下学期各项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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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日在校内召开务虚会,请校领导、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调整相关工作,提前做好会议准备,集中精力开好务虚会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  3.本科新生92
4日入学报到,96日开学典礼。研究生新生9月10日11日报到,913日开学典礼。有关处室、院系应提前安排,周密部署,做好准备工作。
  4.相关部门和学院要按要求做好暑期学生实习、实践安排。教务处汇总各学院暑期实践教学安排后,分别送与实践教学、学生管理服务相关单位,以便提前安排暑期工作。实验室、图书馆和资料室等要做好相应开放安排。
  5.各单位716日前将工作安排表(含负责领导、工作人员名单)、轮休安排分别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、人事处。同时上传单位网站,以方便师生办事。各单位正职领导轮休期间离校外出,应保持通讯畅通,并将去向、时间等告知学校总值班室。各单位拟在暑期安排的重大活动,务必于716日前将活动安排报送党委校长办公室,以便统筹协调。
  6.学工部、研工部及各学院(系)要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思想教育、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活动;团委要在保证学生安全前提下,积极引导、组织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活动;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暑期留校学生教育和文化娱乐安排。
  7.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意识,做好安全保卫、防暑降温和防火工作,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。保卫处要进行安全检查,消除安全隐患,加强校园巡逻和门卫管理。党委宣传部和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要确保校园信息畅通、舆论稳定和网络安全。

 

  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校长办公室
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二
??年七月十三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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